(校学字[2009]17号 2009年1月12日发布)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不让一名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绿色通道”是学校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时,通过缓交学费和发放小额借款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办理入学手续的资助政策。小额借款用于缴纳学费以外的其他费用,最高限额为2000元。
第二条 学校在每年经费预算中单列经费。
第三条 办理程序
1. 学生本人填写新捕京3522com“绿色通道”申请表,承诺入学后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努力学习,按规定还款,提供学生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2. 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学院领导签字;
3.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签发缓交学费通知单和小额借款发放通知单,学生持证明到财务处办理学费缓交和小额借款手续;
4. 学生办理小额借款以后,首先用于缴纳住宿费、教材费、军训费、体检费,剩余部分由财务处一次性转入学生“校园一卡通”卡中。
第四条 “绿色通道”借款的偿还
1. 学生在校期间可随时还款;
2. 毕业前还清借款;
3. 毕业时仍无力偿还借款者,本人应写出书面申请,由学院领导审批签字,并出具本校教师、所在学院或学校其它独立核算单位担保还款的书面材料,经学生处审核备案后,可适当延长还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条 “绿色通道”借款的减免
为鼓励学生进校后努力学习,服务于国防建设和西部开发,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减免借款:
1. 在学校推荐或组织参加的省部级以上竞赛和评比中获奖;
2. 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 到三线艰苦地区、国防及国家重点单位就业。
第六条 本细则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新捕京3522com学生“绿色通道”实施细则》(校学字[2004]33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