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秘书协助各专业落实、协调、填报第二学年度生产实习、认识实习计划;实习计划内容需专业负责人签名后上报学院(每年10月进行)。
2. 实习计划提交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名后上报教务处,经教务处在全国生产实习协调会上落实以后执行;并按接受实习的单位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及对学生进行教育。
3. 教学秘书需根据实习的审批情况、落实各实习队队长、实习地点、实习任务、实习经费(在每学年第二学期进行)。
4. 实习队队长必须具备讲师以上职称,同时完整指导过一届以上生产实习,要求在实习的全教学过程中,严格执行实习教学大纲。
5. 核实生产实习学生名单,下拨实习经费(原则:经费包干;每个学生小班派一名指导教师)。
6. 领实习保密本、实习总结本并下发到学生及带队教师。
7. 检查、要求、落实各生产实习队进行实习前的实习动员。
8. 落实各生产实习队指导教师是否具备实习大纲;学生领取实习指导书及实习报告册。
9. 实习进行到第二周,学院会同专业系组织进行生产实习中期检查。
10. 实习结束,检查各实习队经费使用情况,督促各实习队遵守财务制度、尽快报账。
11. 各实习队做好实习总结,从2012年开始,由学校分配优秀实习队名额,各实习队进行预申报。
12. 实习队长负责,做好实习资料的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13. 对实习资料、实习记录本涉及保密内容,要求按保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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