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管理

关于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学籍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1-12-07 10:21 点击:

一、出国攻读学位的研究生

所有研究生因公出国攻读学位,并计划获得我校博士或硕士学位者,必须在学制年限内(博士5年、硕士2.5年)完成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逾期不能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

1.博士或硕士一年级的研究生须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申请毕业时,必须在毕业年度的前一年初办理恢复学籍手续。

2.硕士二年级的研究生申请公派出国攻读学位者,不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按下列两种情况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①如果计划在出国前完成硕士论文答辩,则必须在硕士第二学年的7-9月份办理“提前开题”手续,并于毕业年度的前一年9月15日前办理“提前毕业”手续。

②如果没有办理“提前开题”手续者,只能在2.5学制毕业年度的当年3月份跟随同级硕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逾期不能答辩者,取消硕士学籍。

所有准备毕业的研究生,必须在毕业年度前一年的9月份进行“预毕业申报”和拍摄毕业照,具体时间请关注研究生院网页“关于××××年研究生毕业工作的通知”。没有拍摄毕业照的研究生不能在正常的时间内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也不能进行派遣。

二、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

公派出国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不需要办理保留学籍手续,但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初的15天内,委托他人代理完成网上“学籍注册”工作。回国后只需到学生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既可。

 

 

新捕京3522com研究生院

西

学院名称

 

姓 名

 

学号

 

联系电话

 

导师姓名

 

培养类别

 

入学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保留学籍到 年 月 日

保留学籍原因

1.保留学籍申请另附。

2.此表仅限公派出国保留学籍。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导师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主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研究生院意见

研究生院审核意见:

 

请于保留学籍期满前一年( 年 月)办理恢复学籍手续,并于当年的9月15日之前进行预毕业申报,拍摄毕业照。

未办理上述任何一项手续者,均不能在学制期内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此带来的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公派出国攻读学位人员不能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主管院长签字: 年 月 日

此表批复后需复印三份。盖章后原件交研究生院学籍管理部门存档,盖章后的复印件分别送交学生处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本人所在学院及研究生本人留存。